那時候我們都在吳興街租房子,比鄰而居。
我們租的是塞進一床一桌之後幾乎沒有轉身空間的「雅房」,而一街之外則是新蓋的五樓公寓,住了很多台北醫學院的學生,他們通常幾個人合租一層,甚至還有一個人住一整層的,假日經常聽見那邊傳來舞會的音樂以及男男女女笑鬧的聲音。
我們兩個都是白天工作、晚上念不同的補校,他念商,我念普通科,一樣年紀一樣窮,有一陣子甚至還同時沒工作,只靠饅頭和豆腐乳度三餐。
有個夜晚,巷子裡正在辦喜事,據說是新娘回門,肉味、菜香到處竄,我們兩個饅頭愈吃愈辛酸,相望之際淚光閃閃。
新娘是里長的大女兒,據說小學五年級的時候家裡租了一間房給一個醫科生,後來里長乾脆要他當女兒的家教抵房租。醫科七年教了七年,女兒高中畢業那年,準醫生跟她上了床,誰知道里長不但不生氣,還高高興興給了一間店面當嫁妝,說準備給女婿退伍回來開醫生館。
饅頭吃完的時候,剛好新郎和新娘笑嘻嘻地沿桌敬酒,他看了看忽然站起來說:「還笑?老子讓你笑個夠!」然後一溜煙跑出房間。
後來才知道他火大的不是新郎新娘的笑容,而是對面公寓開舞會的大學生,他跑出去是打電話給派出所,沒多久對面公寓果然音樂消聲、燈光大亮,一堆人被警察叫到陽台上檢查身分證。
我看見他臉上露出奇怪的笑容,說:「一樣是人,我們這麼衰尾,他們怎麼可以那麼快樂?」
幾天後的某個深夜,他的房東來找我,說他出事了。去到他房裡,只見他一張臉腫得像豬頭,左手甚至還用三角巾掛在脖子上,看到我馬上噴淚,含糊地說:「做抓扒仔真的有報應!」
事情是這樣的:那天是他找到工作上班的第一天,老闆也許想測試他的態度,故意讓他加班到很晚,騎車回到巷口忽然發現地上有個龐大的人影,一煞車,車子竟然滑倒,整個人摔得頭昏腦脹,爬起來之後發現地上一攤機油,而那個人就躺在機油的中間。
「一個女的,叫不醒……,我只好去敲里長辦公室的門,要他出來處理……,誰知道她就是里長的二女兒,一家人看到我的摩托車倒在那兒,就認為是我撞的,四、五個兄弟圍過來,就打我……,也不讓我說。」
「後來呢?」我問。
「他們押著我,一直到他女兒在醫院醒來,說撞她的是一部馬達三輪車才放我走……,車壞人還被打……,媽的,我一定要報仇!」
之後幾天只要有機會,他就想一些報仇計畫,諸如下毒、放火、放蛇等,窮過癮。沒想到不久之後的一個假日,巷子裡忽然響起一陣鞭炮和陣頭的吹打聲,我探頭去看,只見里長領頭,後面跟著兩部馬達三輪車,前面那部載著一個大匾額,寫著「見義勇為」,後頭那部載著的是一部嶄新的摩托車,至於受獎人是誰大家想必都明白。
後來他竟然就跟里長的二女兒好上了,三餐不但不用愁,里長甚至還替他付房租,假日更常看他帶著大腹便便的大姨子和身材跟孕婦沒啥差別而且車禍後腿還有點跛的女朋友,一起去逛街看電影。
有一天我終於忍不住問他說:「你真的愛她嗎?」
他看看我,忽然從床鋪底下拉出那個早已沾滿灰塵的大匾額,指指上頭四個字,笑笑的,此外一句話也沒有說。












